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兼併收購>

公司轉讓後原賬本怎麼處置

兼併收購 閱讀(1.06W)

原賬本要進行交接。

公司轉讓後原賬本怎麼處置

公司轉讓,需要結清的事項:轉讓的價格、外債、社保等;需要移交的有公司章、執照、組織程式碼證書、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賬本、會計憑證等財稅資料。所以賬本肯定是要交接的。

公司轉讓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轉讓方而是承接方(成都買公司),承接方在收購一個公司的時候一定要先考慮該公司的賬目問題,找有資質的代理記賬公司專員,仔細檢查公司賬目,看看轉讓的公司是否有潛在的債務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