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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些糾紛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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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些糾紛的被告

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因為註冊資金、股東權利、公司人格獨立、股東責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產生公司糾紛!公司糾紛是指公司及公司相關主體之間發生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糾紛。有的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針鋒相對,最後搞得不歡而散。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儘量在律師的幫助下或在相關部門的調解下,找到合適的方式來坦誠、友好的解決紛爭。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權轉讓需要些什麼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3、股東會決議。
4、股權轉讓協議書。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影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影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法律依據《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