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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 | 營業稅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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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 營業稅納稅義務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權轉讓納稅

根據《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京財稅[2003]414號)檔案規定:

  一、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二、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三、股權轉讓出讓方無需出具發票。

如果是個人的股權就應該按照個人所得稅繳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裝置、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因此,上述股權轉讓行為,甲需要按財產轉讓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