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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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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的條件如下:
1、公司應當依法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資格。
2、出讓人依法取得股東資格。公司股東基於社員資格而享有的股權,包括各種具有財產性質的請求權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權利。作為股東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才能獲得股東資格。
3、取得股權程式合法
4、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