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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的法律風險及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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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的法律風險及管控?
律師解析:股權轉讓協議的法律風險及管控有:
1、股東資格喪失的風險,受讓方一般可通過事先核查出讓方股東資格的相關證明進行管控;
2、轉讓主體資格限制的風險,轉讓時,雙方可通過細讀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確認限制條件,避免主體不適格情況;
3、股權轉讓協議的其他法律風險及管控。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