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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如何退出代持股份

股權 閱讀(2.48W)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股東履行出資的責任後,就可以擁有公司的股權,而有些出資人出資後,沒有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股權登記,而是以他人名義進行登記,個人如果退出代持股份的,可以將股份轉讓給實際出資人或者第三人,並且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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