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股權>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變更流程

股權 閱讀(2.97W)

公司收購股東個人股份的時候,股東作為出讓方,公司作為受讓方,雙方簽訂公司收購個人股份的協議。雙方應在協議中約定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有關公司盈虧的分擔、收購以後款額的支付等具體事項,這樣才能保證公司收購個人股權的順利進行。
公司法》第36條:股東依法轉讓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5條、第36條的規定,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變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