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股權>

遇到股權惡意轉讓怎麼辦?

股權 閱讀(1.21W)

一、股權惡意轉讓後能否打撤銷權糾紛官司

遇到股權惡意轉讓怎麼辦?

債權人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提起撤銷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需要注意的是債權人應於權利行使期間內行使,否則,除斥期間屆滿後,債權人的撤銷權即消滅。依《民法典》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其中一年與五年皆為除斥期間,自起算之日起,不因任何事由中斷、終止、延長。

債權人在起訴時應注意撤銷權的行使也必然有一定的限制和範圍,《民法典》規定“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這裡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單個的債權人,他只能以其個人所有的債權數額為限申請撤銷權。第二種情況是多個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他們行使撤銷權時也應該以各自的債權為限。如果債權人所處分的財產是不可分物,又有幾個債權人同時或先後行使撤銷權時,可以分別立案,併案審理。

二、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權人的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三、股權轉讓的性質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