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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死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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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公司法》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大股東死後怎麼辦

2、首先,你們要去看看公司的《章程》對此是如何規定和操作的,按照程式操作即可。

3、該名股東的家屬確定是有繼承權的,公司其他股東不能忽視,否則其他股東的任何單方面行為都是確定無效的(為了公司利益而不得不及時單方面採取的措施除外)。

4、公司可以派代表與去世股東的家屬協商溝通一下,實踐中一般有兩種方案:

(1)公司其他股東同意死者家屬繼承公司股份併成為新的股東,則達成協議並做工商變更登記;

(2)繼承人基於繼承的事實只能是取得股東生前在公司所享有的財產權,而不能當然取得股東資格,也就是說公司其他股東不同意繼承人成為新股東,而僅僅是同意其繼承財產。

5、如果死者家屬遲遲不能選派繼承人來與公司溝通協商,則公司只能等待,因為繼承權爭議的時效一般是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時候開始計算,最長不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