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解散>

繼承人能否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 閱讀(2.13W)

不能。公司的解散需要滿足一定的法律條件,經過股東會決議,繼承人只繼承某一股東的股權。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的大股東死亡,其合法的繼承人是可以繼承該死亡股東的股權的,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的大股東死亡,其股權會因繼承轉移給合法繼承人,其他股東此時可以根據《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提請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繼承人能否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