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變更>

變更法人是否可以解除失信人

公司變更 閱讀(2.14W)

不能。法人是老賴,是說公司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換,公司依然會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裡,不會被解除。公司在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後,不論股權如何變更,所有的責任仍由公司承擔,除非公司全部履行了相關的給付義務外,不會被取消失信被執行人消費限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資訊: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資訊,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變更法人是否可以解除失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