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改制重組>

股權轉讓是不是重組

改制重組 閱讀(4.76K)

股權轉讓是重組方式的一種,但重組並不一定就是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不是重組

股權轉讓後並沒有規定經過多久才能夠進行重組,但是在進行股權轉讓、重組的過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步驟來進行操作。一般情況下,在股權轉讓的辦理過程中主要涉及的是工商變更,在雙方協議一致後簽署協議,向工商局提交後,七日左右即可辦理。涉及到的法院稽核時間就是股權眾讓後到重組所需時間,但無論如何都應該認真對待。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有時企業進行大規模的股權轉讓很可能是重組的先兆,在涉及到這類問題的時候一定要特別注意。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