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解答>公司解散律師解答>

沒有經營的公司登出流程

公司解散律師解答 閱讀(2.59W)

沒有經營的公司想要登出的,可以使用公司法規定的,自願解散條款登出公司。有3個流程。如下:
1、先召開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登出公司的決議;
2、登出稅務、登出程式碼、登出銀行賬戶,到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營業執照的3年內不能恢復公司;
3、登出前,公司一般都需要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沒有經營的公司登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