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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是什麼

破產宣告對破產企業一般職工的效力,是指企業被宣告破產後,職工原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職工成為失業人員,有權依據的規定,優先獲得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基本社會保險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後重新自主就業。

公司破產是什麼

破產企業應當自人民法院宣告破產裁定之日起停止生產經營活動。破產宣告後,管理人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變價分配,企業的法人資格並不立即消滅,只有法院終結破產程式之後,管理人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登出手續,此時企業的法人資格才正式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