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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執照新增勞務分包

企業經營執照新增勞務分包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企業經營異常

企業營業存在異常需要及時規避
公司經營異常的處理方式:
1.沒有按時年報的企業,補報年度報告並對外公示後方可申請移出;
2.沒有按時公示即時資訊的企業,公示相關資訊後申請移出;
3.住所失聯的,企業通過登記的住所重新取得了聯絡,或辦理住所變更登記後重新取得了聯絡,就能申請移出;
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業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報告。
2.法定代表人身份影印件,公司委託書(介紹信)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