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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的談判方式

醫療糾紛的談判方式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處理醫療糾紛的方式

1.能充分發揮作為中立調解人的專家在糾紛解決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協商而不是對抗的方式解決糾紛,有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3.使醫患雙方有更多的機會和可能參與糾紛的解決。

4.有利於保守患者個人隱私和祕密。

5.當處理新的技術和社會問題時,在法律規範相對滯後的情況下,能夠提供一種適應社會和技術的發展變化的靈活的糾紛解決程式。

6.允許當事人根據自主和自律原則靈活、快速地解決糾紛。

7.經當事人理性協商和妥協,可能得到雙贏的結果。

以上就是我為您解答的處理醫療糾紛的方式希望能夠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