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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談判的技巧是什麼

調解談判律師解答 閱讀(1.26W)
交通事故死亡談判的技巧是什麼

調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當事人之間調停疏導,幫助交換意見,提出解決建議,促成雙方化解矛盾的活動。在中國,調解主要有四種形式:訴訟調解(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的調解)、行政調解(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的調解)、仲裁調解(仲裁機關在仲裁過程中的調解)和人民調解(群眾性組織即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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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理的技巧是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的技巧:

1、責任方向所投保公司報案,索取報案號;

2、事故雙方就近選擇交通事故處理中心解決;

3、快速中心勘驗定損;

4、根據定損結果確定賠償金額,責任方直接賠付,從快速中心獲得賠償憑證;

5、責任方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