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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談判技巧

調解談判律師解答 閱讀(2.19W)
勞動爭議談判技巧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勞動爭議調解技巧都有哪些

1、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能夠與用人單位商量,也能夠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有與用人單位商量,達到和解協議

3、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商量、商量不成或者達到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能夠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到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能夠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限定的外,能夠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

4、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議的主張,有職責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隸屬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受不利後果。

5、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足聽取兩方當事人對事實和藉口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到協議。

6、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聯絡群眾、熱心調解工作,並具有肯定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