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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登出他項權去哪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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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登出他項權去哪裡辦理?

商品房登出他項權去哪裡辦理?

要登出房屋他項權證,應攜帶銀行出具的同意登出證明,本人帶身份證、他項權證書等相關證件,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或者房管部門辦理即可。

還了按揭後,登出的單位是房管局。但需要銀行出具證明。

登出的時間一般為十五個工作日內,至於你地預約還款會等很長的時間,應當是銀行不作為。

二、型別

土地他項權利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⑴地役權,是指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中國《民法典》第十四章專設了地役權的概念,如通行權、排水權等。

⑵地上權,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築、種植的權利。如建造廠房、住宅、種樹、種竹等。

⑶空中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設施的權利。如橋樑、渡漕、高架線等。

⑷地下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設管線、電纜、建設地下設施的權利。如地鐵、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賃權,是指出租人將土地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並對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

⑹土地借用權,是指無償佔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如歷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權。

⑺耕作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進行種植並獲取收穫物的權利。如單位徵而不用的土地,應當退給農民繼續耕種。農民耕種期間,不得在該土地上興建永久性建築物或者種植多年生作物,在國家建設需要時無償退還。退還時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設單位要付給青苗補償費。

⑻土地抵押權,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規定,不轉移抵押土地的佔有,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所產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將土地折價或者以變賣方式從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權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三、特徵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係的權利,有如下特徵:

⑴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

⑵可以滿足他人對土地利用的需求。

⑶他項權利的主體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⑷它的存在對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應滿足別人的通行權。

⑸它是一種生產、生活中客觀存在的權利。

在當事人辦理完房屋貸款手續時,也是需要辦理他項權證,一般情況下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那麼他項權證也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雙方的權利,在這裡也是提醒各位公民,在選擇貸款機構時,一定要選擇正規合法的機構進行貸款,避免讓自己的財物出現任何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