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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出駕駛證去哪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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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出駕駛證去哪裡辦理

登出駕駛證去車管所辦理。一般要通過駕校到當地車管所登出,有的地方也可以自己帶身份證去車管所登出。登出駕駛人檔案需要持身份證原件、影印件,駕駛人考試檔案到車管所管理所辦理登出業務。駕駛證被登出後再次辦理的需要重新考試後獲取。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一)死亡的;(二)提出登出申請的;(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五)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群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七)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八)年齡在6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九)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十)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有第一款第四項至第十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有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情形之一被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蔘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