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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不交物業費訴訟期限是多久?

物業糾紛 閱讀(3.31W)

一、在我國不交物業費訴訟期限是多久?

在我國不交物業費訴訟期限是多久?

在我國不交物業費訴訟期限是三年,雖然訴訟實效期是三年,但是隻要物業公司能提供三年內向業主催交過的證明材料,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訴訟案件的時效

1、勞動爭議案件的時效是指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和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超過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時效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勝訴權喪失。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時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六十天,是指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勞動合同權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後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斷的期間)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仲裁裁決的生效日為當事人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第十五日的次日,也是勞動爭議案件訴訟的勝訴權喪失之日。勞動爭議訴訟案件的提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缺一不可):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六十日內(不含不可抗力而中斷的期間)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2)不服或者部分不服勞動仲裁裁決;

(3)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即仲裁裁決生效日之前)。

4、勞動爭議訴訟案件,必經勞動爭議仲裁,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時效與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時效的關係是: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時效是指具備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的當事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六十日期限內提起仲裁,否則,依法律規定消滅其中申請仲裁的權利的時效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時效是指有能力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當事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勞動爭議訴訟,否則仲裁裁決生效,依法律規定喪失申請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合法利的時效規定。

6、由此,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案件的必須的前置程式,超過勞動爭議案件仲裁的時效規定,提起勞動爭議訴訟案件,必喪失勝訴權。

在我國物業費拖欠不交,訴訟期限是三年。雖然說訴訟期限是三年,如果物業公司在這兩年期限內不斷的催促業主繳費,有足夠的材料證明這一行為的話,相應的訴訟期限是可以重現計算的。因此,做一個合法的公民不要鑽一些小空子,這樣對自己以後的徵信都會有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