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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物業管理工作內容都有哪些

物業糾紛 閱讀(2.76W)

在我國商業物業的管理已近周入了我們的生活中來了,這類服務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較大的便利。主要的管理內容包括基本的衛生、安保和相應的服務。下面本站小編就商業物業管理工作內容都有哪些,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商業物業管理工作內容都有哪些

一、商業物業管理工作內容都有哪些

物業管理的內容主要是: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託性的特約服務。

(一)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這是指物業管理中的的基本管理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與服務。主要包括以下8項:

(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

(2)房屋裝置、設施的管理;

(3)環境衛生的管理;

(4)綠化管理;

(5)保安管理;

(6)消防管理;

(7)車輛道路管理;

(8)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

(二)針對性的專項服務。這是指物業管理企業為改善和提高住用人的工作、生活條件,面向廣大住用人,為滿足其中一些住戶、群體和單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工作。專項服務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大類:

(1)日常生活類;

(2)商業服務類;

(3)文化、教育、衛生、體育類;

(4)金融服務類;

(5)經紀代理中介服務。如物業管理企業在做好公共服務的同時,在管轄的住宅區內附屬開展裝飾裝修、美容美髮、餐飲、副食等多種經營服務。

(三)委託性的特約服務。特約服務是為滿足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個別需求受其委託而提供的服務,通常指在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未要求,物業管理企業應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滿足其需求,提供特約服務。如小區內老年病人的護理、接送子女上學、照顧殘疾人的上下樓梯、為住用人代購生活物品等。

二、物業管理的概念

受物業所有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裝置,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裝置、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者進行管理。

這類服務的範圍比較廣泛,對我國的相關居民的生活和環境都有較大的幫助。對於一些日常中的小事,我國的物業管理部門同樣進行相應的管理和服務,我國的相關物業管理法律作出了嚴格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