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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違約提前收回店面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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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違約提前收回店面怎麼賠償?

一、房東違約提前收回店面怎麼賠償?

合同期內,房東有義務把商鋪交承租人使用。提前收回商鋪涉嫌違約,可以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承租方行為不滿足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房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而合同又約定了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的,則房東需賠償承租方損失。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來執行,拿房屋租賃合同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果這時候房東還是拒絕繼續履行合同和承擔違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租客可以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房東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二、房屋租賃承租方有哪些義務?

1、承租人應按約定數額、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這一義務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權;

承租人要受合同的約定

2、承租人應妥善保管和保護租賃物,並按合同約定正確地使用。合同沒有約定的,應按租賃物的性質和用途使用。中國經濟法規定,由於使用保管或維修保養不當,造成租用財產損壞、滅失的,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賃物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擅自將租賃財產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5、在租賃關係終止時,承租人有及時返還租賃物的義務。逾期不還租賃財產,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有添附或進行改裝的,在返還租賃物時,如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應將租賃物恢復原狀;如經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補償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裝所支出的費用。

綜上所述,在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之前,房東就單方解除並收回房屋的,構成違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賠償。目前通行的賠償標準是雙倍定金,當然,如果租客對店面進行過裝修裝飾,因為合同解除造成這方面損失的,其可以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