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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寫單位給員工租房合同

房屋租賃 閱讀(1.95W)
怎麼寫單位給員工租房合同
律師解析:單位給員工租房合同應寫明:
1、單位名稱與員工名稱以及相關基本資訊;
2、房屋的位置、面積、裝飾及設施;
3、房屋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
6、房屋維修責任;
7、裝修的約定;
8、轉租的約定;
9、解除合同的條件;
10、違約責任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
款。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