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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未到期要求退房如何處理違約

房屋租賃 閱讀(2.32W)

租房未到期要求退房如何處理違約

如今,城市的房價一直在上漲,很多人為了生存到城市工作,但是大都買不起房子,只能靠租房解決睡覺的問題。由於工作地點的變動,有時候沒有辦法租到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退房。此時,就可能出現違約問題,現在租房很多都是押一付一,或者是押一付三,沒到期解除合同很可能會損失押金。

在租房沒有到期時,要求對方退房時,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那麼具體應該怎麼處理?

1.首先,看是誰違約在先,如果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時解除合同,是因為出租人提前違約的,那麼承租人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如果出租人沒有違約的,那麼,承租人在合同沒有到期時解除合同,就是違反了合同的義務,承租人需要支付違約金。

2.當然,如果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時提前解除合同的,那麼就以雙方協商的內容為準,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因為合同法是遵循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在當事人有約定的情況下,以當事人的約定為準。

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有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

1.約定解除即協議解除,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均同意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

2.法律還規定了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話,當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如果當事人遲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催告以後,仍然不履行的,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現實生活中,如果房屋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但是想要退房的話,可以在經過出租人同意的條件下進行轉租。這樣子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否則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種違約行為,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話,需要在合理的期限內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才能在一定的時間內將房屋重新出租。法律並沒有規定合理的期限到底是多長,通常情況下是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