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動產租賃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出租不動產增值稅稅率為11%和5%的徵收率。
1、2016年5月1日起,不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1%。
2、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徵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二、不動產租賃交什麼稅
不動產租賃交房屋租賃稅費。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規和稅務部門的委託,對房屋租賃徵收租賃管理費。租賃管理費和房屋租賃稅都是以租金為基礎,按照一定的標準組織徵收。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稅。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
2016年5月1日起,不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1%。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徵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