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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有效嗎

房屋買賣 閱讀(1.81W)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
一般來說,訂立“陰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偷逃稅費。在二手房屋買賣關係中,儘管二手房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如果以通過虛假降低合同標的,欺騙行政主管部門,從而達到少繳稅費,損害國家利益,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規避國家稅收的價格條款應屬無效合同條款,不具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53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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