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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確定一房二賣的所有權

房屋買賣 閱讀(3.08W)

一房二賣時房屋所有權確定規則:
(1)若兩份合同都沒有辦理登記:兩份合同均未辦理登記且標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況,屬於兩份合同均處於未實際履行的狀態,應當以簽訂在先的合同優先得到履行為優先履行判定標準。
即哪一份合同簽訂的日期在前則能優先擁有房屋的產權,即先簽訂合同的一方可以優先獲得房屋的產權。
(2)兩份合同都沒有辦理登記,其中一份合同已將標的物房屋交付:
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實際履行,體現了賣房人的意願,這種履行也是合法履行,這時,已經接房的一方就可以獲得房屋的產權,而不論簽訂合同的先後順序。
(3)兩份合同中一份已進行了過戶登記,另一份未作過戶登記:
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那麼已經登記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產權。因房屋的過戶登記是物權變更範疇,按照物權優先於債權的原理,先辦理登記的,在所有權上被確認的效力,而未辦理登記的,只能選擇向賣房人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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