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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更名是可以的嗎

房屋買賣 閱讀(2.75W)

在已經完成網籤並完成備案的情況下,如果一定非要辦理更名,是需要購房者和開發商一起協商,再通過徵得開發商同意,並撤銷原本簽訂號的購房合同,重新簽署一份新的購房意願進行新的備案。
這裡的重新備案是否能成功是關鍵,因為能否成功需要取決於多種因素,比如改名後的人是否有資格取得購房合同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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