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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怎麼計算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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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怎麼計算違約金?

延期交房怎麼計算違約金

非抗力因素以外的各種原因,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都要賠付違約金。逾期60日以內;開發商按日 每天賠付萬分之3的違約金。逾期60日以上; 業主有權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內退還已付房款,並按已付房款的5%賠付違約金。業主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開發商按日每天賠付萬分之5的違約金。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58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585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

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後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

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在沒有約定延期交房賠償金的情況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如果消費者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時間來計算賠償。

延期交房賠償標準過高和過低都可以申請調整。開發商如果延期交房,但發現當初設定賠償標準過高,可以與購房者協商調低,參照同樣地段、同樣戶型面積、同樣樓層房屋的租賃價。購房者如果發現當初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賠償標準過低,也可以向開發商提出申請提高,標準參照同樣地段、同樣戶型面積、同樣樓層房屋的租賃價。協商不成的,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所以說延期交房賠償標準沒有一個固定標準,沒有固定的標準,決定權就全在開發商和購買人的身上,那麼違約金定下來了,對於開發商沒有按時交房,必須支付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時候,那開發商又是怎麼來支付的呢?多數開發商還算老實,按照約定的違約金是多少給多少,但是少數的開發商竟然用物業費來抵押,這到底是行還是不行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物業管理費在轉讓過程中必須是要購房者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後才能轉移的。所以,延期交房違約金和物業管理費其是兩個不同性質的費用,不能夠相互抵消,他們的合同主體都不同,一個是物業管理公司和開發商,一個是購買者和開發商,是兩個法律關係的了。

綜上所述,房產商逾期交付房產是違法行為,是會有損全體業主的利益的,因此在簽訂購房協議時,一定要觀察好每一個細節,包括房地產商允諾的交房日期,並且把收據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儲存好以防房產商侵害我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