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訴訟費是多少

房屋買賣 閱讀(8.77K)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訴訟費是多少

一、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訴訟費是多少?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不涉及財產糾紛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依照《交納辦法》的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對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是以訴訟標的額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別計算,然後將各段的數額相加即為案件的受理費的總額。具體交納標準如下: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二、民事訴訟的流程。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一般來說不存在任何特殊情況的是不能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但類似於一房兩賣或其他特殊情況的,買家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都會要求賣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意思就是不同的民事訴訟活動中,訴訟費的標準都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