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買賣合同訴訟律師費多少?
房屋買賣合同訴訟律師費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對於合同糾紛類案件律師費一般按合同標的額收取,律師會依據該案件的難易程度、工作量等因素確定具體的比例,具體可以和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協商確定。律師收費考慮的因素是: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費是怎麼規定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事實上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費都不會是一樣的,因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涉及到的標的額不會是一樣的,至於律師費的話,律師本身就是盈利性質的機構,律師的收費標準要綜合考慮的因素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