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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農村房屋的風險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1.72W)

購買農村房屋的風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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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農村房屋的價格要遠低於城市的房屋,且農村的居住環境也比較好,同時,有時候還會遇到拆遷的好運,所以,不少人都會不顧風險而選擇購買農村房屋。那在我國,購買農村房屋的風險有哪些?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解答。

一、購買農村房屋的風險有哪些

但是,我國目前的法規和政策是不允許農民房買賣的,除非是同一集體組織的村民。因此,農民房買賣會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主要有:

(一)房產可能是違法建築。

村民建造農民房應當辦理相應的證書,深圳常見的是“兩證一書”,即建房土地使用證、建築許可證和居民興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書。現在關外買賣的農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搶建的,根本沒有合法建造的手續。

在實踐中,還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過期的證書、或者是超過證書規定面積私下加建的,這些都屬於違法建築。如果是違法建築,這種風險非常大,可能被強制拆除,將來拆遷,政府也可能不給予補償。如果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證書(綠本),表明政府對產權人的權利是認可的,一般不會是違法建築。

(二)農民房無法過戶,不能將房產證辦至買房人的名下。

即使買房人簽了購房合同付完房款,並且實際搬遷進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國土局的作法,這種房產不能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農民房買賣的現象在深圳特別是關外還比較多,只要原先的買房人沒有異議,買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準,由於農民房沒法過戶,因此,即使買房一直在居住,但這個房產其實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產。

(三)房產買賣合同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理由是農民房轉讓必然導致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而宅基地使用權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關於農民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這個在理論上還有不同看法,有認為有效的,也有認為無效的。

但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買房人是本地集體組織戶口的村民,可以認定合同有效;如果買房人是城鎮戶口居民或者非當地戶口的村民的一般認定合同無效。

二、農村房屋的買賣有哪些風險

農村房屋買賣程式流程如下:

(一)房屋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四)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檢視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採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五)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並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房屋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並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其實,我國的法律對農村房屋的買賣活動是分情況處理的,就好比城市居民與農村居民買農村房屋就存在很大的法律差異一樣。而不管是購買農村房屋還是購買城鎮房屋,這其中的都會涉及到一些風險,這是購房者需要搞清楚的,事先進行預防才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