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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丟失去哪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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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丟失去哪補辦

房屋買賣合同是證明我們購房的合法憑證,也是購房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憑證,因此,房屋買賣合同丟失去後需要及時的補辦,那麼房屋買賣合同丟失去哪補辦呢?本站小編詳細收集的相關知識,主要分為以下兩個情形:

已登記備案時,房屋買賣合同丟失去哪補辦

購房者在遇到該問題時,應首先憑個人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市場科,查詢原購房合同是否已由開發商登記備案。

如已登記備案,購房者便可以放心和開發商重新簽訂購房合同。不過,在重籤合同之前,應由開發商持重新簽訂合同的申請,與購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請登出已登記備案的原購房合同,然後再重新簽訂合同並備案。

若購房者仍有擔心,可同開發商簽訂相關協議。協議中,應劃分合同丟失的責任歸屬,並約定開發商應履行原購房合同中的內容。此外,購房者也可以和開發商一起到市房管局進行房屋產權的預告登記,提前確定自己對房屋擁有產權。

未登記備案時,房屋買賣合同丟失去哪補辦

可以到開發商或房屋所屬房地局補辦,一般是將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給你看然後給你一份影印件,相關機構再在此影印件上蓋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這裡指的相關機構原則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如未登記備案,重新簽訂合同時,購房者可根據原購房合同的影印件,要求開發商不得變更原合同中的內容,並和開發商在約定時間內到房管局將購房合同登記備案。

最後,購房合同如丟失可以登報掛失,不用公開房產證編號,因購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編號。 購房合同丟失一般不會帶來很大風險,如果房產證丟了可就麻煩了。無論銀行抵押貸款還是出售房產必須見到房產證原件才可辦理。

附上市房屋交易產權登記管理中心答覆:

1、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購買的是期房,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另外,也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向開發商說明情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最好能重新簽訂購房合同,並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商出具相關證明。

2、倘若不幸與無誠信的開發商遭遇,你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問題與開發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註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中可以隱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實,這樣補充協議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以上就是小編誠心為大家收集的有關房屋買賣合同丟失去哪補辦的知識,最後還要建議大家平時不要輕易的攜帶房屋買賣合同原件,以防丟失,辦理房屋買賣合同時,也可將所有資料先影印一份,以便在補辦時能提供影印件做相關證明。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商丘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