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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房子還過戶了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5.01K)

一、欠錢不還房子還過戶了怎麼辦?

欠錢不還房子還過戶了怎麼辦?

欠款不還的,

第一,你有權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償還欠款。建議積極起訴,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三年;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應給對方一個寬限期,訴訟時效從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兩年,兩年期滿後,在訴訟過程中將會喪失勝訴權(即債權不受到法律保護),所以必須注意訴訟時效。依照上述情況,你向對方主張償還欠款還在訴訟時效內。

第二,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應準備起訴狀、支援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欠條等)。立案之後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開庭進行審理。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調解下達成和解、調解,達不成時由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判決。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式審理期限為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期限為三個月。

《民訴法》規定的起訴條件和對起訴狀基本內容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要求有一定的證據作為支撐,當事人雖然符合起訴條件之後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審判的結果並不是按照起訴條件來進行的,而是按照原告提交的證據,如果提交的足夠多,那麼可以判其勝訴,如果證據不足的,就有敗訴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