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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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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買房子在過戶時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從古至今,在我國,房子就是人的歸屬。在如今經濟快速發展的階段,在買房子的時候,尤其是買二手房的時候,在整個房屋買賣交易的過錯中,一定要將房子過戶問題重視起來,因為只有房子過戶到你的名下,這間房子才真正的屬於你。那麼,買房子在過戶時需要辦什麼手續呢?

一般買房子在過戶時需要辦的手續可以分為四步:

第一步:在買賣雙方經商量,雙方買房賣房的意願達成一致後,買家對房子地帶、房子產權情況和房子價格等接受。最後,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雙方簽訂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並且將這份房產買賣合同交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第二步:買賣雙方要到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接受檢查,買賣雙方攜帶準備好的所需資料、證明以及公證合同前往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但是要注意這裡只是申請辦理過戶,還沒有正式完全完成過戶,還需要將準備好的資料提交上去,將房子的購買價格申報上去,然後等待稽核。還有要知道只有在得到許可之後才可以進行後續的事情。

第三步: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根據房屋的產權性質以及採購的物件,按審批許可權申報,在經過相關負責人的批准同意之後,開始辦理立契手續,到時會通知到買賣雙方的,由雙方在契約上簽字蓋章。其中稅費是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必須要繳納的一筆開支,在繳稅費前首先要得到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的許可,然後才可以繳納,完成稅費的繳納後會拿到已經繳納完成的證明。然後買賣雙方就可以拿著合同和有關證件以及資料到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了。

要值得我們注意的是:

①賣房一方必須提交參與交易的房子的權證或者是確權證實;

②賣方一方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或者其他的能證明其是參與交易房子的所有人的身份的證件;

③如果參與交易的房子的所有權是有多個人的,需要得到其他所有權人的同意並有書面證明。

第四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之後,買方需要帶上買賣契約、已經繳納稅費的證明以及其他的相關材料到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的轉換手續,並換取新的房產證。

在買房子中過戶是至關重要的,只有過戶成功,房子才算屬於你的,所以在買房的時候要注意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