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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房屋質量驗收規範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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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房屋質量驗收規範是如何規定的?

為了使房屋質量得到保障,增加公司的經濟利益,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了不少法律規範,各省市的相關國家機關也需要在既定的國家規範的基礎上,註定適宜於本省的驗收標準。各省市的房屋驗收標準是不同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江蘇省房屋質量驗收規範的相關資訊。

江蘇省住建廳統一使用新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的通知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以下簡稱《驗收資料》)自2002年釋出實施以來,對規範工程質量驗收資料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修編為GB50300-2013,相配套的工程質量驗收規範也陸續進行了修編。為適應現行標準要求,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檔案資料管理規範》DGJ32/TJ143-2012我廳對2002版《驗收資料》進行了修編完善,新版《驗收資料》於201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適用範圍為新開工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為做好新版《驗收資料》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認真組織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學習、掌握新版《驗收資料》。根據新版《驗收資料》,檢驗批驗收記錄填寫時應具有現場檢查原始記錄,驗收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並在原始記錄表上簽字,工程質量驗收、監督抽查應核查原始記錄。

二、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組卷和檔案建立,必須與施工工序同步,以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同時按照相關標準建立電子檔案。

三、各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督工作中,應對技術資料和施工管理資料進行抽查。沒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的工程,不得進行竣工驗收。

各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接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的紙質和電子檔案,並進行稽核、驗收,出具相應的驗收意見。

四、省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將根據國家和省工程質量相關標準調整情況,對《驗收資料》進行動態修編。

五、新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請從“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網”下載。使用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與省住建廳聯絡。聯絡人:質監總站 唐祖萍,025-51868719;建設檔案辦公室 袁玉恆,025-51868939。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4月22日

目前現行法是修改後頒發的,自江蘇省境內的企業單位,在修建房屋之前,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定,制定確切的驗收規範,再施工過程中,也需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對於沒有達到驗收標準的,不得進行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