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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沒有去世立遺囑的房子怎麼過戶?

房屋買賣 閱讀(1.7W)

一、 父親沒有去世立遺囑的房子怎麼過戶?

父親沒有去世立遺囑的房子怎麼過戶?

父親沒有去世立遺囑的房子,應當在父親去世後由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來辦理過戶處理。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其法定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卻盡了贍養義務,使被繼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顧,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義務人(法定繼承以外的)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二、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式及收費標準是什麼?

(一)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注:

A、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視窗領取);

B、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託書或公證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二)辦事程式流程示意圖:房產交易中心收件視窗領表——收費窗交費—收件窗交件—發證視窗領證。

(三)收費標準

1、交易手續費:1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費的發票;

2、繼承人身份證;

3、收件清單。

注: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需提交委託或公證書。

對於父親已經存在遺囑的,則明確了後期的房產繼承情況,但由於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繼承的發生是需要在遺囑人去世後才可以認定的,具體情況可以依據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並且對於遺囑的有效性要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