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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去世未立遺囑保險怎麼取?

遺產繼承 閱讀(3.12W)

一、父親去世未立遺囑保險怎麼取?

父親去世未立遺囑保險怎麼取?

父親去世未立遺囑保險要取的話,就需要出具殯儀館出具的殯葬發票(必須有火化費專案)和火化證明(非火化區的由當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並經省民政廳認定),原件及影印件;死亡人員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群,或公安派出所,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領取人與死亡人員的關係證明:戶口簿、結婚證、社群證明等原件及影印件;領取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以上手續需準備一式三份。

辦理流程:

參保人員或繼承人攜相關手續,到社保經辦機構靈活就業人員服務視窗辦理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列印《退保結算通知單》,到核撥部門辦理待遇結算,列印《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表》,經稽核部門稽核後,到財務部門領取退款。

二、未訂立遺囑房產繼承怎麼辦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

《民法典》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法定繼承房產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父親去世了之後而沒有訂立遺囑的話對於保險也是可以由繼承者進行領取的,但前提也要符合條件,一般在領取時就要發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並且還要確定與死者的關係,一般只有得到認可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