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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就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嗎

房屋買賣 閱讀(1.62W)

簽了合同就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嗎

房屋買賣是很多人一生中的大事,但是由於在法律知識方面的缺乏,在房屋買賣的時候會不小心留下大大小小的問題,這些問題會為造成很大的麻煩。很多人會有這樣的疑問,簽了合同就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簽了合同就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嗎

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那簽了合同能取得房屋所有權嗎?

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說只要沒有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即使簽定了房屋買賣合同,甚至付清了房款交付了房屋,也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雖然如此,如果簽訂了的合同合法的,合同生效,但是房屋所有權的變動要在登記之後才能發生效力。至於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問題,是履行該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我國《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我國法律規定,動產以交付轉移所有權,不動產以辦理產權過戶登記轉移所有權,因此,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只是涉及履行合同(轉移所有權)的問題,並不涉及合同效力的問題。

二、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權?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可以得知,如果要獲得房屋所有權,那必須在與對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之後,辦理相關的房屋登記手續,這樣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那如何辦理產權登記呢?

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申請。權利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權利人為自然人的,應當使用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其共同人共同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權利人事情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單位或者相關人的有效證件。代理人申請登記時,除向登記機關交驗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外,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權利人的書面委託書。

新建的房屋,申請人應當在房屋竣工後的3個月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並應當提交用地證明檔案或者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以及其他有關的證明檔案。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轉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用地證明等有關資料,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所有權登記應當按照權屬單元以房屋的門牌號、幢、套、間以及有具體權屬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七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登記機關應當對權利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凡屬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30日核心準登記,並頒發房屋產權屬證書。

進行房屋權屬登記,權利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交納登記費和權屬證書工本費。權利人逾期事情房屋權屬登記的,登記機關可以按照規定登記費的3倍以下收取登記費。初始登記的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如果申請登記的房屋是共有的,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1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在我國屬於不動產中的一種,按照相關規定只有在辦理了產權登記之後,才能實際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因此當事人之間僅僅是簽了合同但尚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話,則還不能說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