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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產糾紛律師費怎麼確定

房產的糾紛 閱讀(4.64K)

上海房產糾紛律師費怎麼確定

一、上海房產糾紛律師費怎麼確定?

律師收費標準都是由律師與委託人在一定範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律師收費標準是根據案件型別、地區,採取按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

具體數額還是要看律師和當事人協商

二、房產糾紛的解決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

(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仲裁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仲裁委員會與行政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係。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並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如要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必須訂有仲裁協議,自願將糾紛遞交仲裁解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願將糾紛遞交仲裁,那麼就不能採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

(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決一般經過一級行政決定和行政複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行政決定是行政複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式。包括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件的行政複議依《行政複議法》的規定進行。

(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購房糾紛訴訟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兩種。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發生購房糾紛的平等民事主體,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購房糾紛的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設有專門的房地產審判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其實在上海聘請律師,特別是專門代理房產糾紛的律師費一般都是比較高的。雖然說律師也是按照爭議標的額的比例來收費的,但是在此範圍內律所有所浮動也很正常。所以建議大家請房產糾紛的代理律師的時候,律師費的這件事情可以到不同的律師事務所去諮詢一下,費用可以和律師有所協商的,也不是定多少就不能更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