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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律師費上海

債務債權 閱讀(2.05W)
債務糾紛律師費上海

因為債務問題遲遲解決不了,有些人就打算委託律師來幫助自己維權,請律師是需要出律師費。由於債務糾紛涉及到的金額要比較大,律師費也比較多,在繳納了後打算索要發票。那麼,債務糾紛律師費必須提供發票嗎?聽聽本站網小編的說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債務糾紛找律師費用怎麼算?

一、計件及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債務糾紛案件財產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每件800—6000元;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 部分不超過4%;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 部分不超過3%;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 部分不超過2%;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 部分不超過1.2%;
1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 部分不超過0.7%;
5000萬元以上 部分不超過0.5%。
上述按標的額分段收費的比例,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規定的幅度內協商確定,分段計算,累加收費
二、計時收費

(一)收費標準:100—1200元/小時。

(二)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準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

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