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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集資房可以轉讓給他人

二手房糾紛 閱讀(2.34W)

一、哪些集資房可以轉讓給他人

哪些集資房可以轉讓給他人

擁有產權的集資房可以轉讓給他人。通過《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可知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來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二、集資房可以買賣嗎?

(一)集資房不能隨便買賣。

首先集資房要看賣方(擁有人)是否基本全部產權(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同時還要看單位有無特別限制條款等。等取得房產管理部門對外出售許可後,才能買賣。

如果集資房產權已完全過戶到職工手中,可以買賣,賣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讓金。(因原土地為國有劃撥地,現需轉為出讓地)。這樣買方買到手後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產權未完全過戶到職工手中,那麼需要該職工與其所在單位協商,讓其職工完全擁有此產權否則不得過戶。

(二)集資房買賣存在很大的風險。

1、集資房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轉讓的情形:

集資房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內部職工的住房問題,企事業單位以擁有的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將及部分向內部職工籌集的資金建成的房產,建成後以較低的價格轉讓給內部職工。集資房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轉讓。並且集資房的產權以整體產權的形式屬於企事業單位,職工購買的僅是房產的使用權,對房產沒有完全產權,故集資房沒有獨立的房產登記憑證。

2、集資房有一段過渡期才可以買賣:

集資房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後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後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出租的房屋。 集資房在取得房產證後可以上市交易。

3、購買集資房只有取得房產證有有安全保障:

集資房一般是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困難而建的房屋,由於國家取消福利分房,原則上單位還有一定補貼,因此集資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買集資房時應當注意土地開發是否交了土地出讓金,是否有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您將辦不到房產證。集資房只有在賣方個人拿到房產證後您購買才不會有大的風險,當然您還要看土地使用權等因素。

在購買房屋的時候,我們需要對房子的具體情況有所瞭解,在房屋的型別、產權、地理位置等等都需要了解。並且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買賣房屋,但是沒有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就不能買賣,這也是法律規定,是不能進行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