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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的指標可以轉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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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的指標可以轉讓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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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可以轉讓嗎

集資建房在取得房產證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交易後,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質,可以自由交易。也就是說集資房是可以轉讓的。

單位職工集資建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是政策性住房,單位集資房滿足一定條件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那單位集資房交易條件是什麼

單位集資房滿足必要條件的可以買賣:賣方(擁有人)是否有全部產權(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同時還要看單位有無特別限制條款等。需等取得房產管理部門對外出售許可。

如果職工是全額集資,將來可以辦理100的產權,在產權證領取後,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資,將來為職工辦理的是部分產權,另部分產權屬於另部分集資人(單位)。職工想要轉讓部分產權的集資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其次,要經過產權共有人的單位的同意,而且單位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