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二手房糾紛>

二手房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哪些資料

二手房糾紛 閱讀(1.44W)

二手房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哪些資料

一、二手房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二手房產權證需要的資料很多,主要是需要雙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房產證、土地證(或影印件)、買賣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測繪圖、評估報告、契稅單、個稅單(繳納或減免)、營業稅單(繳納或減免)、過戶確權審批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二、怎麼檢視二手房的產權狀況?

(一)查驗賣方提供的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件

產權證書是指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身份證件是指身份證、工作證和戶口簿。資格證件是指交易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如: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等。

(二)到房產管理部門查驗擬購房產產權情況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房主是誰,假如為共有財產,則應注意各共有人的產權比例及擁有權形式;

2、檔案文號,查詢者可依此編號向有關方面取閱該份檔案副本;

3、房屋平面圖等。

(三)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

房屋產權記錄只登記了房主擁有產權的真實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實。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債務則須查驗有關的證明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貸款的合同,需瞭解貸款額和償還額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額;

2、所購房有無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3、所購房屋是否屬於,房改房(城市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的房屋),如屬於上述型別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關證明。

綜上,購房人要了解房屋產權的真實情況,除向賣房人索要產權檔案外,還應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有關房產的產權記錄。通過兩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擬購房屋的產權細節,不至於有所遺漏,從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風險。

買賣二手房,一般在完成了過戶,買方拿到了房產證之後,那麼才能將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從而辦理按揭貸款,從銀行獲得貸款,支付賣方剩餘的房款。而之後銀行經過審批房貸,會直接將貸款打到雙方的監管賬戶上,再從監管賬戶將房款打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