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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沒有有什麼影響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12W)

有影響,假如購房者在入住後不能獲得房地產權證,其所購的房屋一切權尚處在一種不肯定的狀態,購房者將不能獲得如下權益:
1、不能停止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等活動,即便籤定相關合同也均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維護;
2、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度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取得拆遷補償
3、無法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益,購房者無法經過房屋抵押來取得貸款或承當其它民事義務;
4、如果是專案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迫撤除或被拍賣的風險;
5、開發商因債務糾葛被強迫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地產仍屬於開發商的財富,能夠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迫執行;
6、在土地運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運用該土地。

房產證沒有有什麼影響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34條的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