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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貨幣補償獎勵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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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貨幣補償獎勵規定是怎樣的?

破舊棚戶區在被拆遷前,拆遷單位需要按照規定,制定確切的補償、安置方案,一般來說,會支付是適額的經濟補償給被拆遷方,但是,今年,濟南地區最先開始實行取消的貨幣補償獎勵規定,根據市場經濟情況,取消貨幣獎勵的緣由是什麼呢?

一、取消的貨幣補償獎勵規定是怎樣的?

1、貨幣化補貼

政府批准實施城中村拆遷改造專案的被拆遷人,在既定期限內按照政府安置政策所規定的面積簽訂拆遷貨幣化安置協議的,按2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貨幣化補貼。

2、房地產開發企業讓利

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根據自願原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自願在被拆遷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時點優惠300元/平方米的樓盤,編制《優惠樓盤名錄庫》。由被拆遷人自行與《優惠樓盤名錄庫》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協商商品住房價格,根據購房合同,對不超過政府安置政策所規定的面積部分,在雙方達成的成交單價基礎上自願優惠300元/平方米。

3、稅費優惠

被拆遷人選擇貨幣化安置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購房成交總價不超過貨幣補償的,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免徵相關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契稅;購房成交總價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相關稅費。

4、優惠政策所需資金由各區縣政府(管委)和專案業主單位籌集支付。

以上是之前日照城中村拆遷改造貨幣化安置的鼓勵政策。此次山東提出取消貨幣化安置獎勵,則意味著選擇貨幣安置可能不再有各種額外獎勵,鼓勵實物安置。具體的政策,屆時日照市相關部門會有相應的檔案進行說明,讓我們拭目以待。

為何現在會取消貨幣化安置獎勵,鼓勵實物安置?實際上,貨幣化安置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價。山東大學經濟學院李鐵崗教授介紹,在貨幣安置的過程中存這樣一個問題,由於外部房價過高,購房成本較高,拆遷過程中居民要求補貼也較高。大量補貼造成地方拆遷成本提高,土地價格提高,自然會造成房產價格提高。

二、 取消貨幣化安置獎勵的目的

濟南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提出,要堅持滿足首套剛需、支援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嚴格執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網籤備案和購房資格稽核制度,落實差別化信貸稅收政策。強化市、縣政府主體責任,因城施策、精準調控,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設區市主城區和房價上漲壓力大的縣、市,要限制住房轉讓,並適時採取認房認貸、限貸、限購等措施。

實行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申報或備案制度,鼓勵棚改、拆遷實物安置,取消貨幣化安置獎勵。配合國土部門,完善商品住房庫存狀況與住宅用地供應掛鉤機制,改進土地出讓方式,防止高價地推漲房價。保持高壓嚴查態勢,嚴厲打擊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但是今年濟南率先提出了取消貨幣獎勵的想法,並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規範加以落實。修改後的政策規定,取消貨幣獎勵之後,實行實物安置,若被拆遷者不接受安置方案的,也必須搬移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