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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房70年產權到期之後有什麼說法?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73W)

樓房70年產權到期之後有什麼說法?

樓房70年產權到期之後有什麼說法

1、房屋70年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其他住宅也有不同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律規定,商品買入後就擁有權。但是,房屋卻有些不同。

2、消費者購入房產後,對房屋實際上是擁有產權的,但是土地使用權卻只有70年,所以才導致房產實際產權也只有70年。土地實際上是屬於國有,所以才會有70年限制這一說法。儘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並非令人難以接受,畢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基本。

3、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如果土地使用者沒有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權也就自然消失。

4、產權制度,是用來鞏固和規範商品經濟中財產關係,約束人的經濟行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經濟順利執行的法權工具。

房子產權70年

1、70年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2、在中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在現行制度下,我國屬於房地分離,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權則沒有期限限制,也就是除非被拆遷或成為危房,業主可永久擁有。因此,嚴格來說,房屋所有權沒有期限,是永久的,而大家平時常說的產權70年,實際上是指土地使用權年限。也就是說,70年產權是土地使用權70年。

房子的產權是70年,在法律上並不是確定的使用年限,因為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但婚禮前提是自己的房屋證件的辦理符合國家的規定,因為國家在土地使用的合理上關注的力度較大,一旦自己不能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就會導致自己的房屋缺乏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