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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多少錢?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17W)

一、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多少錢?

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多少錢?

1、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夫妻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視窗辦理就可以了。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費等。

2、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

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二、房產證加名字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準備好各類證本的影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三種主要方式:

1、將房屋產權贈予;

2、進行房屋買賣;

3、析產登記。

三、房產證加女方的名字離婚後可以分房子嗎?

可以,加名等於男方認可房產為雙方共同財產,女方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從協議,沒有協議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貢獻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婚前購房但共同還貸,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產權證上加名字性質上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予,因此婚前或婚後加從法律效力上並無區別。

如果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如果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則未還貸部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如果屬於一方婚前購買,婚內還貸的,則未還清的貸款作為該產權人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經償還的部分及其增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無論哪種方式,房屋產權均應以最後產權登記為準。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以加配偶的名字也可以加子女的名字,但一般在加名字時也需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同時還需要支付一筆工本費用,對於此費用的收取會以當地的為標準,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