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房產證去名字如何辦理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21W)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證去名字如何辦理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房產更名就是房產證沒辦好時自己想要對房屋買賣合同上的名字進行變更,在還沒有正式的產權的情況下開發商收回之前籤的合同再重新籤一份有自己名字的合同。

如果買方一次性付錢,交定金後,買賣方一起去房管局辦理房子過戶,買方將剩餘錢款放在銀行進行監管,過戶完成,買方即可拿到有自己名字的新房產證,賣方到銀行取錢。

如果貸款買房,交定金後,買方在銀行放首期款監管,申請銀行貸款,銀行出具貸款合同後,買賣雙方過戶,將過戶抵押的證明交給銀行,銀行放款,買方即可拿到有自己名字的新房產證,賣方到銀行取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